2022/02/10
110-2學習扶助開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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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學習扶助申請注意事項
- 有意申請的老師一律在2/16前申請,若為學年課程開學後就可以開始上課(依據110-1期末考成績或學期成績),若為下學期才開始的課程,請於第一次段考後開始上課,但仍需在2/16前申請。
- 請在每次段考結束後一周內繳交當次附件(心得可以只交一份,訪視用),該學期課程結束後請繳交一份照片電子檔(附件E)。
- 再次重申,學習扶助對象為段考不及格,且排序在同一年級後百分之三十五之學生。
- 因上傳名單需要學號及成績為依據,所以請老師在附件A的欄位請用學號不要用座號,並記得填寫段考前、後成績,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