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
資通安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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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轉知國立臺灣大學辦理「駭客攻擊手法深入探討」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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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公告] 113 年國教署資安宣導-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資通安全管理
[公告] 113 年國教署資安宣導-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資通安全管理 主旨: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資通安全管理 說明: 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資通安全管理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個人資料保護部分: (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0條規定,請貴校校長、個資長應善盡個資管理義務。 (二)各機關行文及網站資料涉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之登載者,統一隱碼欄位為身分證號後4碼(即第7碼至第10碼)。 (三)請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雲端資通服務蒐集教職員、學生及家長個人資料者,應注意「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注意事項」、Google表單蒐集個人資料使用原則(https://sites.google.com/email.nchu.edu.tw/g-form),以「最小化」為原則,並請學校建置公告、資料收集審查機制,避免因系統設定錯誤或人為因素,誤將機敏個資、機密檔案公布於網路上。 三、資通安全管理部分: (一)即時通訊軟體(如Line等)使用應注意不得傳送公務敏感資料為原則。 (二)各公務機關使用資通訊產品原則:公務用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不得使用大陸廠牌,機關若因業務需求且無其他替代方案,仍需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時,應具體敘明理由,並經機關資通安全長及其上級機 關資通安全長逐級核可,函報資通安全管理法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核定。 (三)知悉資通安全事件後,學校應於一小時內進行資通安全事件之通報;另資通安全事件有一般公務機密、敏感資訊(個人資料等)遭輕微洩漏或竄改,為第三級資通安全事件。 (四)機關應落實帳號權限與密碼管理原則,以避免資安事件發生。 四、附件國教署「113年資通安全業務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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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公告]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注意事項、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安情傳遞及應變處理作業流程
[公文][公告]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注意事項、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安情傳遞及應變處理作業流程詳如附件https://sites.google.com/email.nchu.edu.tw/g-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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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教育部為避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接觸有害 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補充「資訊安全防護」之宣 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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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教育部為避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接觸有害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檢送「網路不當內容檢舉」及「資訊安全防護」之宣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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