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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組:一、公告周知,鼓勵報名。二、如有教師報名,擬以四節為上限之課排代公假前往,其所生之交通費如 文說明由國教署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南區)支應,課務排代費由本 校114年度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計畫項下支應。三、教師請自行報名,並通知教學組以調整課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