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有教師報名,擬以4節為上限之課排代公假前往(仍鼓勵教師以調課方 式處理課務),交通費或課務派代所生費用由本校113年數位學習精進計 畫經費核實支應。二、教師請自行報名,知會教學組以安排課務,並請於研習結束後一周內, 檢附本公文簽核檔及出差旅費報告表至設備組,以利交通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