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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113學年國立員林崇實高工進修部獨招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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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2年12月22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77587號函核定

113學年度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進修部免試入學單獨招生簡章

 

壹、依    據 

一、總統110年05月2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49231號令修正公布「高級中等教育法」。

二、教育部110年06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69751B號令修正公布「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三、教育部112年05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67456號函之「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113學年度招生科班核定表」。

貳、招生科別、班數、上課時間

一、電機科1班,冷凍空調科1班,室內空間設計科1班。

二、上課時間

夜間上課,每節課45分鐘,每週週一至週四上課17時45分起至21時50分止;

週五上課17時45分起至21時00分止。

叁、報名資格

一、國民中學補校畢業生及國民中學非應屆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

二、應屆畢業生請報名參加113學年度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

三、僑生、香港及澳門居民不得報名(非以就學事由,已在臺灣地區取得合法居留身分者,不在此限)。

肆、招生方式 

一、招生名額:

科  別

上課時段

招生名額

身心障礙生
外加名額

原住民生
外加名額

電機科

夜間上課

2

 

1

 

1

冷凍空調科

夜間上課

2

室內空間設計科

夜間上課

2

 

二、錄取方式:依報名順序錄取,先報名先選科,額滿為止。     

三、特殊身分學生之名額以招生名額外加2%計算。(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詳見附表一)          

 

伍、報名手續與報名費  

一、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二、報名日期:1.113年3月11日至113年6月28日止,上班日15時至21時。

              2.113年7月1日至113年8月12日止,上午9時至12時。

三、報名地點:國立員林崇實高工進修部辦公室

                   (地址:彰化縣員林市育英路103號,電話:04-8347106#703,

                   網址:https://www.csvs.chc.edu.tw/au-sa.php?NT_NO=8&FirstPage=1)

 

 

四、繳交報名資料

1.填寫報名表,繳交學歷證件正本及國民身分證影本(自行貼在報名表上)。

2.繳交最近3個月內光面彩色脫帽、半身、正面照片1吋2張、照片光碟電子檔(自行貼在報名表上)。

3.報名時必須按報考資格備齊證件繳驗,否則不予受理,辦理完成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4.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接受報名;若已繳報名費者,將予退費。

5.特殊身分學生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詳如附表一。      

五、報名費:免費。

 

陸、放榜及報到

一、錄取榜單將於113年8月13日上午9時整在本校網站及進修部公布欄公告,本校不再寄發紙本錄取通知。

二、經錄取者請於113年8月14日自上午9時整起,至當日中午12時整止,向本校進修部辦理報到手續,並繳交 

    國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書)正本(已繳交者免),逾期未報到者,廢止其錄取資格。

柒、申    訴

對本校單獨辦理招生工作如有疑義,請於報到日後5個工作日內,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申訴結果於7個工作日內通知。

捌、附    則

一、本簡章所訂定之時程,如因天災或其它因素必須變更時,逕予順延1個工作日辦理。(當地政府發布訊息為準)。

二、凡經本校錄取,但未依學校規定期限完成註冊者,廢止其錄取資格。

三、科班招生未達開班標準不予開班,原已錄取報到學生由本校輔導學生轉科就讀,不願接受轉科者,廢止其錄取資格,且不得要求退還報名費。

四、本招生簡章經本校招生委員會議通過,並陳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實施。

 

附表一、特殊身分學生審查證件表

特殊身分別

證明文件

1.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2.原住民學生

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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